为充分激励和调动研究生的学习及科研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和研究生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实施细则。
一、测评对象和时间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共进行一次综合测评,时间为硕士第三学期。测评结果将作为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学业奖学金及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测评程序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测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辅导员等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领导本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测评细则的制定、审批和复查等工作;
2.成立测评工作小组。由负责学生工作老师及班委会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业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二)实施步骤
1.自我测评。每位研究生对照考核内容,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2.测评工作小组审核。佐证材料收集,在提交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测评工作小组在审核、统计汇总后,将综合测评成绩上报学院测评领导小组审批;
3.审批、复查、备案。测评领导小组分别对学生提供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审核,依据测评结果和名额分配等情况确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等级,并进行公示。
三、测评内容和标准
综合测评成绩用“Z”表示,总成绩计算公式为:Z(总成绩)=80%A+10%B+10%C(所有成绩均为研究生期间所获得),其中A、B、C的涵义如下表所示:
测评内容 |
Z(总评) |
A |
B |
C |
智育考评 |
科研综合表现 |
德育考评 |
单项限额分 |
100 |
100 |
100 |
(一)智育测评A(满分100分)
智育考评A总分为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位课筛选成绩,成绩以教务秘书核算下发的为准。
(二)科研综合表现B(上限100分)
1.论文类(每篇)分值计算方法:
(1)被SCI、SSCI、EI检索的期刊论文和国内一级学术期刊(以学校科研部门确认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的论文,分值为100;
(2)在CSSCI刊源(含扩展版\学校奖励)上发表的论文和被SCI、SSCI检索的会议论文,分值为60;
(3)国内核心期刊论文(以图书馆认定为准)分值为40,ISTP检索及其他国际会议论文分值为25;
(4)其他非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分值以该学术期刊“复合影响因子”(以“中国知网”公布的当年最新数据为准),计算方法为“10+该学术期刊的复合影响因子”。无“复合影响因子”的期刊论文不做计算,不作为发表论文的科研成果。
(5)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分值为25,省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分值为15,校级学术会议录用论文分值为10(同一会议只按一篇论文计算)。
注:
a、学生独立发表,获取相应级别论文分值的100%;
b、2人合作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按相应级别论文分值6:4计算获取;
c、3人合作发表:学生为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按相应级别论文分值5:3:2计算获取;
d、学生为第四作者及排名更靠后的不计算分数;
e、所发表论文必须为本专业相关论文。
2.专著类(每部)的分值计算方法:
(1)国家级出版社(以学校规定的为准)出版的专著,分值为100分;
(2)其他出版社出版的专著,分值为60分;
(3)教材、辅导材料,分值为40分。
注:
a、学生独著,获取相应级别专著分值的100%;
b、2人合著:学生为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按相应级别论文分值6:4计算获取;
c、3人合著:学生为第一作者(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计算);按相应级别论文分值5:3:2计算获取;
d、学生排名第四及排名更靠后的按参编计算。参与著作编写并在著作中明确标明编写人,字数累计超过一万以上,分值为15分;
e、所出版专著必须与本专业相关。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
(1)各级项目的分值计算方法:
a、国家级项目,分值最高为100;
b、省部级项目,分值最高为60;
(2)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名,占60%。其他成员,按算术平均数分享40%的权重。
a、国家级项目排名取前6;
b、省部级项目排名取前4。
4.学术竞赛加分
(1)获得各种竞赛的分值计算方法:
等级 |
国家级奖励 |
省(市)部级单项奖 |
分数(一、二、三等) |
100、60、30分 |
45、30、15分 |
(2)如涉及团队获奖,负责人排名第一名,占60%。其他成员,按算术比例递减,分享40%的权重。
a、国家级获奖排名取前6;
b、省部级获奖排名取前4。
(3)同一项目同时获得立项和奖项,取两者中最高分计入。
注:
a、以上论文和专著的出版发行时间以及各类获奖时间必须是硕士在读期间(硕士生入学之后——开题截止日之前);
b、以上一律以正式出版件为准;
c、以上论文、专著的作者,创业实践项目及竞赛的参加者,所属单位必须是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
(三)德育测评C(满分100 分)
1.学生干部加分(上限为30分)
职务 |
加分 |
学院学生团委副书记、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校主要社团负责人 |
0-30 分 |
班长、党支书、团支书、校/院研究生会部长、校主要社团部长级负责人 |
0-25 分 |
班委会成员、党支部委员、学院主要社团负责人等 |
0-20 分 |
注:
a、学生干部加分由学生和辅导员共同评价,由学生干部所在的学生组织进行民主评议,辅导员综合民主评议结果及学生干部工作表现进行打分;
b、学生干部加分不累加,取高计分(根据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及对校园文化贡献开展加分,担任职务但工作不称职的不加分,如有突出贡献可额外加分,但满分不超过30 分);
c、校研究生会主席、主席团成员、部长、主要社团负责人等学生干部由指导老师打分后报送学院;
d、学生干部任职不足半年,不予加分;任职半年以上不足一年加分减半。
2.课外活动加分(上限为20分)
参与次数 |
课外活动加分 |
5 次 |
5分 |
6 次-20 次 |
6 分-20分(级差1分) |
20 次以上 |
20 分 |
注:
a、课外活动是指研究生期间参与学院、学校或校外组织的各类活动;
b、在校本部参加的课外活动提供活动记录、照片作为佐证材料,经校本部辅导员或院团委认定后,由深圳校区辅导员审核,若佐证材料不够充分不能认定为加分项;在深圳校区参加的课外活动提供相关作证材料后,由深圳校区辅导员审核确定。
3.获得奖励荣誉加分(上限为50分)
该项是学生在参加荣誉评比、文艺活动、体育竞赛、党团竞赛等活动后根据得奖情况的奖励分。以获奖证书或奖牌作为加分依据。
级别 |
类别 |
一等奖/第1名 |
二等奖/ 第2名 |
三等奖/ 第3名 |
国家级 |
个人/团队负责人 |
50分 |
46分 |
42分 |
团队其他成员 |
25分 |
23分 |
21分 |
省部级 |
个人/团队负责人 |
40分 |
36分 |
32分 |
团队其他成员 |
20分 |
18分 |
16分 |
地市级 |
个人/团队负责人 |
30分 |
26分 |
22分 |
团队其他成员 |
15分 |
13分 |
11分 |
校级 |
个人/团队负责人 |
20分 |
16分 |
12分 |
团队其他成员 |
10分 |
8分 |
6分 |
院级 |
个人/团队负责人 |
10分 |
8分 |
6分 |
团队其他成员 |
5分 |
4分 |
3分 |
注:
a、同类竞赛获得各级荣誉者,以最高分记,不重复计分。
b、不同类竞赛获得各级荣誉者,可累计加分,但累计分不得超过50分。
四、其它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不计入参评学生总数:
(一)已转入博士学籍的硕士研究生;
(二)休学(缓考)、学分未修满者。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参与硕士生奖学金评定,但计入参评学生总数:
(一)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学院通报批评者;
(二)在学术研究、课程学习等环节中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三)在科研工作或在实验中造成严重事故或重大损失者,经学院认定不得参加评奖评优者。
四、本细则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7月25日